律师简介

章柏杨律师,男,2003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2006年取得安徽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盈科合肥律师学院副院长,长期担任合肥市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员,安徽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客座教授。法律服务专业方向:金融、建筑房地产、 公司治理、高科技、互联网、教育等民商事领域。曾先后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徽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安徽总部、合肥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中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千帆科技集团(互联网公司)、安徽省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旭阳铝颜料有限公司、安徽鼎和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合肥思行合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维新康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房地产、金融、高新科技及互联网等各类公司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深厚的民商事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尤其专注于法律顾问服务等非诉讼事务领域。
在长期法律服务及执业活动中,章柏杨律师一直致力于金融业务,为众多银行单位的法律纠纷问题及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银行客户的安全、稳定、有序运营保驾护航,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法律顾问单位及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与一致好评。
以下是其曾经代理过并胜诉的案例:
(1)、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诉江西联顺公司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0年,二审安徽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3000余万元;
(2)、南京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绿庭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11年,一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2.135亿元;
(3)、唐伯贤诉安徽祥住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投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一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额4000万元;
(4)、宿州新大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诉浙江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3年,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标的额6000余万元。
(5)、程刚与淮南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14年,非诉,标的额1.7亿元本金;
(6)、淮南神州欢乐园置业有限公司对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201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标的额2亿余元。
(7)中建三局一公司诉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年,一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标的额1.9亿元。
(8)、长城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与安徽永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2015年,合肥铁路法院,标的额2亿余元。




擅长领域
  • 损害赔偿
  • 劳动纠纷
  • 合同纠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章柏杨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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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安徽-合肥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叉口新城国际广场C座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