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章柏杨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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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购买王××的位于合肥市××区×××小区×单元×房屋,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叶××交付了首付款 28 万元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到了叶××的名下。王××通知过叶××及时收房时,叶××由于时间原因未能按时收房。当叶××有了时间再与王××一起收房时,房屋已经被王××的公婆强行侵占。王××为丧偶儿媳,诉争的房屋原来为公婆的房屋,后因公婆心疼丧偶的儿媳及孙子,于是将房屋赠送给儿媳后就不再在该房内居住。儿媳王××未经公婆的同意私自出售该房屋,故得知该消息的公婆就强行居住到该房内,拒绝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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